关于二七网虚拟货币类金融类产品下架的通知

[打印]发布时间:2020-03-11    有效期:2020-03-01 至 2030-03-01    点击:1125
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、《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
此类数字货币及同类数字产物,极易发生用户投机及违规融资集资风险,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交易、兑换、定价、中介、支付等服务。


具体情形包含但不限于:


1)  比特币、莱特币、比奥币、夸克币、无限币、可可币、便士币、PPCoin、NameCoin等数字货币及虚拟货币;


2)技术性质、生成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,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宠物;


3)  获取数字货币的教程、攻略及软件,如挖矿教程;


4)  为ICO(首次代币发行)及为数字货币、虚拟货币及虚拟钱包等相关提供的衍生服务,如技术开发、商业策划、中介、营销、代理等;


另根据二七网接到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当面约谈指示:


金融类相关产品包含但不限于贷款,外汇,理财产品,证券股票,非法集资,信用卡套现,pos机,抵押担保 ,大宗商品现货类 ,现货白银/石油/黄金外汇等金融相关的产品及提供的衍生服务,如技术开发、商业策划、中介、营销、代理等都不允许出现在二七网上,已有产品请会员主动下架,未下架产品二七网信息部将主动下架,不再另行通知,请广大会员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发布产品,谢谢您的配合!